1月28日,河南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九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和備供結果落地實施相關工作的通知》,指出第九批國采各品種采購周期自2024年3月10日至 2027年12月31日。2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國家組織第九批、河南聯盟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明確執行時間為2024年3月20日起。2月26日,遼寧省醫保局發布《關于做好第九批國家組織藥品和中藥配方顆粒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擬定于2024年3月25日零時開始執行第九批國家組織藥品和中藥配方顆粒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3月1日,江西省醫保局發布《(文件有效)關于做好第九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執行工作的通知》,自2024年3月25日零時起開始執行,于2024年3月24日零時起提前開放中選藥品網上采購資格。3月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醫保局公布《關于做好第九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落地工作的通知》,明確本輪采購周期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7年12月31日。根據國家醫保局要求,第九批國采要在2024年3月實施,在經過前期的籌備和準備,各地基本都已經開始進行落地工作,隨著3月份第一周過去,目前已經明確的只有5個省份,更多的省市還在逐步推進當中,尚未公布具體的時間。可以預見,接下來各省市對于第九批國采的執行時間,將會快速而集中地公布,進而實現第九批國采在4月前全國落地執行。